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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业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D02018DF300130 监测编号 G32018GD0000118
标的名称 广西广业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万元) 32,798.000000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8-11-16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挂牌结束日期 2019-11-15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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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成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比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西广业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西路马君岭
法定代表人 赵延秋 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 2017-11-30 注册资本(万元) 32767.212697 (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50800MA5MXDFQXT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1 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10-31 0.000000 -11.690000 -11.6900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2755.520000 0.000000 32755.520000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股东决定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广西广业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8]第A0879号)显示: (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对兴港房地产截至2018 年9 月30日资产负债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喜粤专审字[2018]第0157 号,本次评估是以审计调整后的数据作为基础进行的。 (二)由于待开发土地截止至报告日时尚未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建,因此本次评估对于委估宗地规划参数以委托人提供的《贵港市荷城路南侧宗地编号:2014P-23(GB-16)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定。本次评估未考虑宗地未来开发时实际批准建设规划与委托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定规划的差异造成对委估宗地价值的影响,特请评估报告使用注意。(三)委托人提供的《贵港市荷城路南侧宗地编号:2014P-23(GB-16)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规划参数与《土地出让合同》中的规划参数有细微差异,本次评估对于委估宗地规划参数以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参数进行设定,未考虑这种差异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特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贵土出字[2014]028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该宗地建设项目在2017 年1 月4 号之前开工,在2020 年1 月3 日之前竣工,并在宗地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特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广西广业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8]第A0879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广西广业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喜粤专审字[2018]第0157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诚意金人民币3280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诚意金或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6.1意向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2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3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1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2.转让方以土地(贵港市荷城路南侧CB2007-13A地块)注资标的企业而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尚未缴纳,该笔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32楼
法定代表人 余志良 注册资本(万元) 154620.48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000724782685K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18-08-0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2798.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元) 3280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交纳开始后,5个工作日17:00前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易机构联系人 成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2236002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20-2236029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472812148@qq.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csuaee.com.cn/;http://www.gduaee.com/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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