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81.8182万股股份(约占6.41%股...围观数:2042
转让底价:¥ 30,245.46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G32024GD0000110
- 保证金: 90,000,000.00 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16 至 2025-06-03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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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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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3栋101室、201室 所在地区 广东省 - 440100 法定代表人 姚维兵 成立时间 2008-06-06 注册资本(万元) 10636.3637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667567760X0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模具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标准化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职工人数 125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股东数量(个) 36 股份总数 106363637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姚维兵 20.74270 22062690 2 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2.82050 13636364 3 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2820 9709110 4 广东恒兴智能装备制造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1660 8739450 5 广州司浦林信息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41620 5760900 6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96300 4215150 7 广州上宏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8660 4133970 8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60760 3837150 9 广州凯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4600 3665340 10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70630 2878560 11 其他26位股东 26.06630 2772495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9761.957936 4672.968480 4392.98736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5062.681122 152456.344650 52606.336472 审计机构 深圳华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数据为2023年1月-9月合并数,提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尽职调查。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6-30 87100.731270 10508.677296 10007.513226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4397.467258 110857.949407 73539.517852 备注 数据为合并数 重
要
信
息
披
露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0369号)显示: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涉及四宗涉诉案件,尚未最终判决,本次评估未考虑该四项未决案件对评估值的可能影响。
2.其他特别事项说明详见《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0369号)、《深圳华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的合并审计报告》(华思专审字【2023】0270号)。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4GD0000110+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10. 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11.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12.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3.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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